诉无门(江南春秀)
文/江南春秀小民刘学军,
国企一文员;
只因无背景,
下岗十六年;
基本生活费,
至今无一元。
到了两千年,
企业搞开发,
我成拆迁户;
签下购房约,
并立公证书;
经理笑我愚:
这些有何用?
建房历七年,
企业频违约;
房款我应付,
违约应担责。
违约赔偿金,
所欠过渡费;
外加十六年,
下岗生活费;
该给与该付,
两下结清楚。
经理是法盲,
只要不肯付;
小民问原因,
经理大声斥:
无钱又无势,
凭啥来要钱?
小民细细诉:
法律赋我权。
经理轻轻笑:
那你找法院。
无奈写诉状,
去年交法院;
立案要审查,
时间是七天;
期限早已过,
不见通知书;
小民穷追根,
方知个中由:
领导不高兴,
不给诉讼权。
小民不明白:
律法有规定,
何以夺诉权?
上访找上级,
上级是中院;
中院领导说:
这事不好管。
经理放声笑:
小民有啥权!
抬头问苍天:
人有强与弱,
天有好生德;
不求荣与贵,
但求基本权;
即让我为人,
何以无诉权?
低头暗自啼:
人字何其简,
做人何其艰;
做人不像人,
何必恋人间;
不如今日去,
永诀做人“缘”!
页:
[1]